消费者投诉须知

        用户购买手机后,在三包有效期内正常使用中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首先向生产厂家服务热线申诉,不能得到解决时,可向本中心投诉。用户投诉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立案受理并予以调解。
一、 投诉人必须是购买手机的当事人。
二、 要有明确的被投诉人(移动电话机销售商、维修单位、生产厂家)。
三、 提供具体的投诉事实根据和提出合理的解决要求。
四、 必须写明下列内容:
    1、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被投诉人名称、地址、电话、传真、产品名称和型号、购买日期;
    3、发票、三包凭证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投诉原因理由、事实经过、愿望要求;
    5、投诉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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