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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移动固定电话机产品质量投诉受理中心是为贯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产业部三部局令(第4号)发布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落实《信息产业部关于发布〈移动固定电话机产品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信部科[2002]369号)等有关规定,经国家信息产业部移动固定电话机产品质量投诉中心授权,河南省信息产业厅批准成立的办事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负责我省移动/固定电话机产品质量投诉的受理工作;
二、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移动固定电话机“三包”规定及相关政策;
三、检查、监督移动/固定电话机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售后服务质量;
四、负责我省行政区域内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的申请受理、培训、评审、发证工作;
五、负责对获得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证书单位的监督管理和年检工作。
河南省移动固定电话机产品质量投诉受理中心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规范通信产品市场秩序,使移动固定电话机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步入专业化、规范化管理轨道,提高维修服务质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的合法权益,查处或取缔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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